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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房地合一2.0】-房地結合稅2.0六大修法重點一覽表
※ 房地結合稅2.0六大修法重點一覽表文宣內容:
項目 說明
短期利差交易者課以更高稅率
延長個人短期買賣不動產所適用的高稅率持有期限
境內居民
適用稅率 修法前持有期間 修法後持有期間
45% 1年以內 2年以內
35% 超過1年未逾2年 超過2年未逾5年
20% 超過2年未逾10年 超過5年未逾10年
15% 超過10年 超過10年
非境內居民
適用稅率 修法前持有期間 修法後持有期間
45% 1年以內 2年以內
35% 超過1年以上 超過2年以上
公司按照個人納稅方式徵收所得稅 營利事業根據不同持有期限分開計算稅率(45%、35%、20%),防止個人通過成立營利事業進行短期交易以避稅
擴大房地結合的課稅範圍 增加兩個課稅標的,防止通過轉移型態進行避稅
交易預售屋及其所在土地
交易營利事業持有超過一半股份(或投資額),且該營利事業股權(或投資額)價值超過50%由我國境內不動產組成
土地增值總數額增加減除上限 防止利用土地增值稅和所得稅率差異進行避稅
課稅基礎=房地收入-成本-費用-土地增值總數額
土地增值總數額減除上限=交易當年度公告的土地現值-前次轉讓時的現值
五種交易不受影響
保持20%的徵税比例
- 個人和營利事業因非自願原因(如調職、房屋被強制執行)進行交易
- 個人和營利事業與開發商合建並分配不動產的交易
- 個人和營利事業參與都市更新或老舊建築重建後第一次轉讓不動產
- 營利事業在建成房屋後進行第一次轉讓
保持10%的徵税比例
- 持有自住房地並在6年內取得居住登記(課稅所得在400萬元以下免稅)
適用日期 自2021年7月1日起開始適用:
從2021年7月1日起,對於交易出售於2016年1月1日之後取得的房地,將適用房地結合稅2.0的規定。